太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破小案保民安
11月2日,太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内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太康县交通路某地的两轮电动车被盗。
接警后,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许振雨、民警张威援带领辅警李旗、王飞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开展工作,在现场勘察过程中,许振雨发现该案与多日前电动车被盗案作案手法一致,均为盗取未拔钥匙的电动车,且作案时间均为午夜、清晨无人、少人时间段。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许振雨初步判断该类盗窃电动车案大概率为同一人所为。许振雨带队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道路的监控,展开细致的分析研判。通过对海量监控视频的逐一排查,终于发现了线索,在11月2日早上7时许,嫌疑人陈某步行至太康县交通路该案案发现场,陈某发现报案人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并且未拔钥匙,遂将电动车骑走。确定嫌疑人后,民警辅警们继续视频追踪,下午3时许,在太康县城东关将嫌疑人陈某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对当日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的进一步工作,他又交代了另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并配合警方将电动车找回。
太康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停放电动车时首先拔下车钥匙,避免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