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交警曝光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这不是简简单单的宣传口号,而是警钟长鸣,时刻提醒我们出行安全的标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关键时刻可以保命,所以头盔也被称之为“救命盔”。

  根据辖区道路安全形势,7月14日,中牟交警集中抽调优势警力,在城区开展大规模的“一盔一带”专项查处行动,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为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行动中,中牟交警以人为本,采用温情式执法,对首次违法的,以警告批评教育为主,注重于宣传实效。在治理当中,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较为普遍,大多以天气炎热,戴着不方便为借口,却不考虑一旦遇到突发事故的后果。好的是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较高,不过后排座位使用率不太好,乘车人都以“不习惯”搪塞执勤民警。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在此中牟交警郑重提醒: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

  为惩前毖后,以儆效尤,中牟交警特意曝光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能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案例一

  2022年2月21日1时55分,张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商都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方润景门口时,与前方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三轮车乘车人樊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眼部严重受伤。

  案例二

  2022年06月24日19时00分许,古某骑乘电动自行车沿官渡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农路交叉口东边时,与在路边郑某停放的大型厢式货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古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面部严重受伤。

  案例三

  2022年7月5日22时30分,边某骑乘电动自行车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万洪路交叉口北50米远处时,与刘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边某及乘车人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两人头部受伤。(张玉明 朱歌谣)